关于开展工商企业用气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年03月25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燃气企业:
  根据《深圳市迎大运、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200天行动龙岗区工作方案》、《深圳市迎大运、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200天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案》和《龙岗区迎大运、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200天旅游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有关要求,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8月31日止,开展全区工商企业用气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以下各类人员密集的生活、生产用户。
  第一类:机关、企事业单位。
  第二类:酒店(饭店)、宾馆、旅馆、景区(景点)、健身、娱乐场所。
  第三类:体育场馆、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影剧院。
  第四类:工厂。
  二、检查内容
  用气设施是否完善、是否存在设备设施老化等安全隐患,消防器材是否足够、有效,有无专职管理人员,有无应急预案和紧急疏散方案。
  三、工作要求
  (一)各燃气企业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项检查组,指定负责领导和联络员各一名。2011年3月28日前,各联络员将本单位客户资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区建设局燃气科。
  (二)5月底前全面完成检查和整改,6-8月加强巡查和维护,如发现安全隐患需下发整改的,须将附本或原件以传真的形式上报,并跟踪上报整改情况。
  (三)各联络员于每周四下班前将本周的检查情况(检查情况按附表分类上报)和下周的检查计划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我局燃气科,发现重大隐患随时上报。
  特此通知。

  附件:1.工商企业用户资料
  2.工商企业用户检查报表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谢浩祥,电话及传真:28919410,
  邮箱:xiehx@c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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