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龙岗区政务新媒体检查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4-07 来源:龙岗区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规范管理我区政务新媒体账号,对区属范围内的政务新媒体按照深圳市对政务新媒体的相关考核标准进行常态化监测检查,拟对2020年龙岗区政务新媒体检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2020年龙岗区政务新媒体检查项目 

  2、预算金额:6万 

  3、采购类别:服务采购类 

  4、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5、评分标准:综合评定 

  6、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7、服务内容: 

  (1)普查监测:服务期内每月对龙岗区保留的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监测检查,出具服务报告。 

  (2)集约整合检查:对全区政务新媒体关停注销情况进行检查,是否存在经省、市报备审核以外开设的新媒体账号或移动客户端,未上报账号是否及时关停整改等情况检查;每月检查一次,共12次,出具12份检查报告。 

  (3)配合提供绩效考核政务新媒体检查数据。 

  8、项目服务要求: 

  检查服务应严格对标《深圳市政务新媒体考核标准》,标准如下: 

  (1)单项否决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要点

单项否决

安全和泄密

事故

1.出现严重表述错误。 

2.泄露国家秘密。 

3.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 

4.因发布内容不当引发严重负面舆情。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内容不更新

1.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无更新。 

2.移动客户端(APP)无法下载或使用,发生“僵尸”、“睡眠”情况。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互动回应差

1.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 

2.存在购买“粉丝”、强制要求群众点赞等弄虚作假行为。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被单项否决

在国务院办公厅、广东省政府开展的抽查检查中被单项否决的,即单项否决。 

  (2)扣分指标(12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细则

分值

开办关停

开设不规范

一个单位在同一平台开设多个政务新媒体账号的,每发现一个,扣7分。 

7

名称不规范

政务新媒体名称与主办单位职责关联度低,或者名称辨识度低,扣6分。 

6

认证不规范

政务新媒体在公开认证信息中未标明主办单位名称,或认证信息不准确的,扣7分。 

7

信息内容

更新不及时

政务新媒体每周更新内容少于1次(服务号平均每周更新内容少于1次),每发现一次,扣5分。 

10

内容不恰当

发布“雷人雷语”、“娱乐追星”、失真信息等不当内容或随意转帖等,每发现一次,扣5分。 

10 

内容不准确

每发现一次内容不准确,扣5分。 

10 

刊登商业广告

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扣6分。 

6

信件审看不到位

为做好各种留言审看发布工作,公开信件或留言区中出现不当言论,每发现一次,扣2分。 

6

信件回复不及时

出现政务新媒体未及时回复公众留言(超过5个工作日未回复),每发现一次,扣4分。 

8

信息回复不恰当

出现推诿、敷衍、回怼等回复内容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10 

功能设计

页面不可用

信息或功能无法正常使用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5

页面不兼容

页面信息内容出现错位等不兼容现象,每发现一次,扣1分。 

5

监督管理

常态监测

未开展常态化监测,扣10分。 

10

通报批评

国务院办公厅、广东省政府、市政府2020年开展的抽查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4分。 

12 

媒体曝光

政务新媒体被媒体曝光或其他负面影响事件,经查实属于政务新媒体原因的,每次扣4分。 

8

  10、商务要求: 

  (1)投标人报价为含税价格; 

  (2)投标人应于合同签订后开始提供服务; 

  (3)项目款项支付要求: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80%,剩余20%在2020年12月10日前支付。乙方应按甲方实际付款金额向甲方开具相应正式合格税务发票。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分支机构(提供证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服务团队主管需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同类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至少具有2项有效业绩,有效业绩应满足一下要求: 

  (1)业绩合同服务内容应包含政府网站监测检查或者政务新媒体监测检查相关内容; 

  (2)单个合同签订时间范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3)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待查),证明文件中应能体现出合同双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服务内容、双方签章页等内容,如提供不定金额的框架合同,则须增附可体现上述要求的后续签订的单项合同、采购订单、付款发票或业主证明等证明体现年度合同金额;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四、公告时间 

  2020年4月7日至2020年4月13日 

  五、应标方需提供资料清单(需按下述顺序编排) 

  1、详细报价清单;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3、公司相关资质文件(盖章); 

  4、项目方案。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同时提供PDF文件)并加盖公章,2020年4月13日下午5:00之前快递或直接送达至开云手机web版登录入口行政服务大厅二楼231,逾期不予受理。 

  六、综合评审权重分配 

  综合评分法。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阳洋,电话:89984190。 

开云手机web版登录入口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0年4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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