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馈的事情(工单号:WM20250327000098)已处理完毕,现告知您办理结果: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须年满六周岁,有学习能力,并在龙岗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2.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圳户籍儿童、少年;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龙岗居住满1年、在深圳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圳户籍儿童、少年。使用保障性住房申请学位的,住房材料须是住宅类用途,权利人和居住人须是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①属单位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合同租住的,应提供单位与住房保障部门的合同、个人与单位签订的住房合同、个人社保清单、单位出具的该居住人在住房保障部门的备案信息(单位盖章);②属个人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合同租住的,应提供个人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住房合同;③属安居房类别的,应提供个人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购房合同或产权证。具体咨询可关注微信公众号:龙岗教育,搜索《龙岗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指南》参考查阅,或拨打龙岗区教育局坂田街道教育办公室招生咨询电话:0755-89373376区教育局2025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