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坪山街道社区建设发展现状
1.1城市化提供必要前提,经济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坪山街道地处珠江三角洲腹地,位于深圳市东北部,龙岗区中部,东邻惠州市,西与横岗、龙岗中心城相连,南与葵涌和盐田区接壤,北与坑梓毗邻,总面积127平方公里。2007年年末总人口43万人,其中户籍人口2.3万人,外来人口近41万人,占总人口的95%以上。2004年8月,落实深圳市实施促进城市化进程的战略措施,撤镇设立坪山街道办事处,目前管理17 个社区、24个居委会、126个居民小组。
城市化为社区建设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改革开放以来,坪山的城市化进程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79-1992年)是城市化初级阶段。第二个阶段(1993-2000年),是城市化初期向中期过渡阶段,也是城乡一体化形成阶段。第三阶段(2001年以后)是城市化中期阶段,也是全面城市化阶段。2004-2005年深圳市强力推进宝安、龙岗两区的城市化进程,实施了一系列促进城市化进程的措施,撤销农村村委会,全部改为城市社区居委会,本地村民全部转成了城市居民身份,撤镇建街道办,集体土
地转为国有土地等,从而使坪山步入了全面城市
化阶段。
经济发展为社区建设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坪山经过近30年的改革开放特别是近几年的高速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综合实力大为增强。2007年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全街道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1亿元,比上年增长19%;工业总产值148亿元,增长19%;国地两税收入10.73亿元,增长30%,首次突破10亿元大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8亿元,增长800%,是坪山发展史上固定资本投资最多的一年;外贸出口总额15亿美元,增长25%;每平方公里土地产出GDP比上年提高0.09亿元;万元GDP水耗、电耗分别下降9.5%和10.2%。经济发展为社区建设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1.2党政领导坚强有力,政策指导规范明确
近年来,市、区和街道党委政府坚持把加强社区建设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工作来抓,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强力推进。一是有领导。市、区专门成立了社区建设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室,街道也相应成立了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对社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二是有制度。建立健全了定期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及信息交流、情况通报等督促检查制度,为市、区和街道沟通协调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有政策。市、区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明确了社区建设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并对社区管理体制、基础设施建设、人员编制、经费投入等问题作了规定。四是有部署。每年召开2-3次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充分调动街道、社区和驻社区单位的积极性,平稳有序地推进社区建设各项工作。
1.3管理模式初步成型,基层党建扎实牢固
2006年,市、区对社区的管理体制架构进行了调整,将全市划分为612个社区,其中,龙岗区设147个社区。坪山街道在原来“村改居”后成立的15个居委会基础上设立17个社区,原六联居委会分设为六联、六和社区,坪山居委会分设为坪山、和平社区。所有17个社区均已于2006年底设立了社区工作站。
1.4社区管理有序开展,公共服务日益活跃
社区管理体制调整之后,街道社区管理逐步走上了有序开展的轨道,行政管理、治安管理、物业管理、文体服务、卫生服务、就业服务、调解服务、义工服务等呈现出日益活跃的良好局面。
1.5基础建设前景看好,财力人力较有保障
面对我街道社区建设起步晚、欠账多的实际情况,街道在市、区支持下,强力推进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向社区的建设和管理提供了较多的财力和人力支持。在基础建设方面,千方百计落实社区办公和服务场所,通过街道出资兴建、租用和由股份公司无偿提供等途径,为17个社区工作站和24个居委会解决办公服务场所22957平方米,每个社区平均达到1350平方米以上。现有社区村道93条、长度100.2公里,计划打通“断头路”16条、长度14.76公里,已经打通2条、1.41公里。现有公交线路38条、公交候车亭14个,公共停车场1个、面积300平方米。在财力保障方面,据不完全统计,2005—2007年间,市、区财政支持坪山社区建设资金总计约4000万元左右;街道每年在社区民生事业方面的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43%以上,其中2007年达到48%,总额达1.8亿。直接用于社区建设的资金约3500万元,每个社区平均200万元以上。在人力保障方面,通过“两委”成员过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街道下派和选聘等办法,建立了一支共有736名社区工作人员的队伍。在全街道已到位的51名工作站站长、副站长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有24人,占57.2%;已到位的156人名专职工作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88人,占56.4%;已到位的147名临聘人员,文化程度均在高中(中专)以上,424名计生管理员、治安员等其他综合管理和服务人员文化程度均在初中以上。
2.坪山街道社区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对社区建设发展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
目前,社区建设带有很强的政府主导色彩,基本上停留在政府发动、组织、安排的状态,作为建设主体的广大居民参与意识较淡薄,个别地方甚至出现“政府拼命干,居民一边看”的情况。一些部门和单位对社区建设的重视不够,主动性不强;一些驻社区单位共驻共建意识不浓,对社区工作热情不高,配合力度不大。部分社区干部对建立社区工作站存在模糊认识,甚至有个别人认为只是多挂一块牌子,没有什么实际性作用。
2.2社区组织管理体制的问题
社区组织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理顺。社区党组织是社区组织和社区工作的领导核心,但社区党组织包括多种类型党支部:社区党总支(党支部)、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党支部、社区居民党支部、社区“两新”组织联合党支部、“两新”组织单位党支部等,各种类型党组织之间的关系及其与街道党工委和民营党委的隶属关系需要进一步明确,才能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目前部分社区工作站、社区居委会和股份合作公司存在职能交叉重叠、责任不清、事权分离的问题,社区工作站的职能需要进一步明确。
2.3社区工作站建设和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社区工作站规模过大、“小马拉大车”的问题比较突出。绝大多数社区工作站建立在单个居委会的基础之上,一个社区工作站往往跨若干个住宅小区,不利于开展居民自治,不利于整合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的力量与资源,不利于在较大范围整合社区建设资源和控制行政成本。
社区公共服务职能涉及到方方面面,由于机构、人员、经费保障等问题,现有的社区服务体系、服务领域、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还难以满足社区居民(含非户籍常住人口)的各种基本需求,非营利公益性民间社区志愿者组织发育还不成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动员社会力量承办各类公共服务还处于探索阶段,建设“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的工作还有待加强。
市、区关于社区建设工作的相关文件对社区工作站人员的编制、工资和社保等方面问题作了统一规定,但大多还没有落实,雇员的待遇水平不高,市内龙岗与宝安、区内街道与街道之间,街道社区之间执行政策并不统一,严重影响到社区工作人员积极性。
2.4社区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问题
调研发现,市、区从2004年至今安排给坪山街道的22个固本强基建设项目、13480万元投资额中,只有1个已经完工,落实到位的资金370万元(包括街道支付100万元),其它21个项目均处于用地或工程报建程序中,尚未下拨资金。总体来看,政府对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不足,历史欠账过多,且地域发展不平衡。
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产权关系复杂,非村改居社区的社区用房建设主要由政府无偿提供社区用房的使用权,产权仍归政府所有,并纳入直管公房管理,如和平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村改居社区办公用房建设情况主要有如下几类情况:由固本强基项目建设解决,但目前进展缓慢;免费使用社区股份公司的办公用房或厂房作为社区用房;政府出资租用其它物业作为社区用房。此外,由于历史原因,原村委会管辖的学校、公园、道路、排水系统、环卫设施等公共设施大部分是由社区股份公司投资兴建的,产权归股份公司所有,按规定村改居过渡期结束后产权应无偿移交政府,但股份公司要求补偿的问题仍然非常突出。
社区建设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脱节,可供社区利用的发展用地相对缺乏,社区建设规划落实不到位,很多社区缺少大型的文体活动中心,可供广大劳务工活动的体育设施少,还有企业和有关单位占用了社区服务的配套设施。城市化土地遗留问题也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区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建设规划。
2.5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与社区产业发展问题
坪山街道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是在城市化过程中,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组建起来的,目前共有77家股份合作公司,其中:社区单独组建法人股份合作公司的有7家,社区与所辖的小组联合组建成总公司—分公司形式的股份合作公司7家,居民小组单独组建的法人股份合作公司63家,存在着整体规模小,资金投入不足,抗风险能力不强等问题。同时,公司的实际情况并不完全符合《公司法》的要求,因此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面,存在一定先天不足的因素。由于历史和政策等原因,社区股份公司大部分土地、房产等物业都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和产权证,资产缺乏合法性,有待确权,形成社区股份公司改制的瓶颈。目前因《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并没有明确政府对股份合作公司的监管职能,且集体资产主管部门和股份合作公司之间已无产权关系,导致股份合作公司外部监督难以实施,内部监督又非常薄弱,几乎形同虚设,在这种情况下,街道虽然通过“三查一建档”、审计监管、集中统一免费代理记账等措施强化监管,但并无充分的法律依据。
社区股份公司发展缺乏后劲,社区服务业发展有待加强。在大多数村改居社区,社区股份公司仍然在一定程度上承担着政府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据不完全统计,2005—2007年间,街道社区股份公司用于社区建设方面的支出约15000万元,占经济总收入的20%以上,个别社区甚至达到30%,如汤坑社区股份公司2007年用于社区建设方面的支出达到600万元,占公司总收入的32%,严重影响到股份公司发展后劲。社区股份公司在参与旧城旧村改造、仓储业建设等方面又受到规划部门的限制,难以开拓新的生存空间。社区股份公司产业结构单一,基本上是以厂房和出租屋租金为主要收入来源,2007年全街道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年度总收入33890万元,其中租金收入28005万元,租金收入占总收入82.63%。村改居后原村集体土地转地后收归国有,现存可开发利用土地资源越来越少,这种单一的产业结构难以持续发展,社区股份公司本身的资源和要素禀赋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方面基本没有优势,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的发展主要依赖引进,而引进工作又主要依靠市、区的倾斜政策,因此,社区产业发展的方向只有在服务业上多想办法,目前的情况是,社区服务业作为产业发展的运作机制尚未形成,有关社区服务业的优惠政策相对较少,鼓励和规范个体、私营、民营等企业开办社区服务项目和社区服务实体的措施不到位,已出台的有关规定又不能得到很好的落实,社会服务向实体化转变的步伐不快,政府公共财政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和机制尚在探索阶段,力度不够大,操作也不够规范。
3.坪山社区建设发展对策建议
目前,社区建设发展正处于管理体制变革阶段。如何引导社区走向健康、良性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是我们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建议市、区政府在推进社区建设发展的过程中,要针对当前社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实际情况,着重抓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3.1为社区建设发展提供整体联动支持
社区建设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需要各级重视,人人参与、各方配合、通力合作。一要强化领导。二要营造氛围。三要抓好联动。
3.2要为社区建设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社区建设发展关键在党。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社区党建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社区党建工作新机制,不断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一要健全社区党建领导责任机制。二要扩大党建工作在社区的覆盖面。三要创新社区党员教育管理方式。
3.3为社区建设发展提供科学管理平台
规范社区管理工作是当前社区建设发展的重点和当务之急,也是防止社区工作全能化、行政化的有效途径。一要规范社区管理职能。二要健全居民自治机制。三要稳妥地推进“脱钩”工作。
3.4为社区建设发展提供完善服务体系
社区工作的作为在服务,社区工作的地位在服务,社区工作的生命力也在服务。社区要发展,服务这篇文章就永无止境。一要提升社区服务理念。二要创新社区服务机制。三要拓展社区服务领域。
3.5为社区建设发展提供有效运行载体
社区基础设施是社区建设的物质基础,是建设“有形”社区,强化社区管理服务功能,提高社区管理服务质量,增强居民对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的重要载体。市、区和街道在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中,一要在规划上予以引导。二要在投入上予以倾斜。三要在政策上予以支持。
3.6为社区建设发展提供持续发展活力
深化社区各项文明创建活动,既是把社区建设发展的生动实践,更是永葆社区持续发展的生机和活力之源。一要繁荣社区文化活动,建设学习型社区。二要深化“大综管”新格局,建设平安型社区。三要深化社区环境卫生活动,建设美居型社区。
3.7为社区建设发展提供经济发展扶持
社区集体经济发展好坏,直接关系居民的切身利益,影响社区的稳定。要对社区集体经济高看一眼、厚爱三分,把发展好社区集体经济作为事关民生、事关全局、事关稳定的大事来抓好抓实。一要更新发展观念。二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三要建立多元化经营模式。四是要完善公司内部监管和政府监管制度。
3.8为社区建设发展提供充足人力保障
大政方针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要完善社区干部培训、选拔、激励机制,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增强社区干部建设和谐社区的能力。一要完善培训机制,提高干部综合素质。二要完善配备机制,优化队伍整体结构。三要完善奖惩机制,激发干部工作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