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参加结婚宴请,相当于享受一次免费在外用餐,应计入“常住成员在外用餐人次”,但免费用餐属于住户之间的实物转移,不需记账。
送礼支出分两种情况计入:
(1)如果直接赠送现金,应计入“婚丧嫁娶礼金支出”;
(2)如果购买物品再赠送,应按购买物品的种类分别计入本户的消费支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