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龙岗政府在线”(https://www.pasionporinnovar.com)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链接查阅,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小组联系(地址:开云手机web版登录入口龙翔大道8033号一楼;邮编:518172;联系电话:0755-88181115)。
2023年,我局定期按照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落实报送年度报告、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等信息公开工作。其中共发布规划计划类信息5条、部门财政预算等资金信息6条、通知公告20条、人事信息6条、工作动态36条,在线网上调查2条。全年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行政申诉的情况,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进一步强化了信息公开审查管理,自觉将行政权力的运行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有了更大提高,收到了良好效果。但与形势发展以及上级要求相比还有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及信息公开工作创新能力有待提高等;存在部分科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不够,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了解不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与上级的要求、与公众的期望还有一定距离。
下一步我们将提升干部职工主动公开的认识,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宣传,增强及时报送主动公开文件的意识,提高主动公开信息数量与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未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