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同大道西段建成使用。
第一季度:完成主体结构形象进度60%。
第二季度:完成主体结构形象进度80%。
第三季度:完成主体结构形象进度90%。
第四季度:建成投入使用。
第四季度
第三季度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牵头单位:区建筑工务局
实施单位:区建筑工务局
协办单位:宝龙街道办、区环保水务局、城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