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组织部、劳动管理办、人力资源中心,局属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郝月珍任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公务员管理科副科长;
巫秋佳任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董瑜任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职员与雇员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徐君任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工资福利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王昌稳任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审理庭副庭长,试用期一年;
赖陆洋任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调解庭副庭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郝月珍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副科长职务;
董瑜龙岗区劳动监察大队五级执法员职务;
巫秋佳龙岗区劳动监察大队六级执法员职务。
二〇一二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