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深圳市治水提质2017-2018年度建设计划执行情况跟踪审计调查)》(深审投资调报〔2018〕12号)涉及我区事项主要有2项,我区对审计部门提出的问题逐项进行研究整改,积极落实相关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部分水质净化厂进场污水浓度和水量“双提升”不明显,雨污分流治理效果尚不稳定”问题
2019年,我区水质净化厂进场污水浓度及水量较去年同期明显上升。坂雪岗水质净化厂COD、氨氮浓度2019年1-9月比去年同期提升17.4%和12.6%,平湖水质净化厂COD、氨氮浓度2019年1-9月比去年同期提升6%和6.7%,横岗(二期)水质净化厂COD、氨氮浓度2019年1-9月比去年同期均提升20%。
同时,雨污分流效果也渐趋稳定。截至10月25日,完成正本清源改造小区1576个,新建雨污分流管网227公里,小微黑臭水体治理711个,河道综合治理河长26.6公里,5个污水分散处理设施综合形象进度为98%,4个已通水,雨水调蓄设施正常开展,水质达标工作持续推进。下一步将持续加大正本清源及管网建设。
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二、关于“部分项目监理单位履约不到位”问题
对于存在的问题,我区已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了整改:一是针对“布吉河工程(EPC)项目总监违规兼任四联河工程(EPC)的项目总监代表”问题,我区已责令王某辞去四联河项目总监代表职务,专职于布吉河项目总监,目前王某已按要求辞去四联河项目的监理职务,专职于布吉河项目。二是针对“布吉河(EPC)工程、大康河综合整治工程、坪地街道四方埔片区雨污分流管网工程、四联河工程(EPC)”监理问题,我区建设单位已要求相应的监理单位按合同约定对需更换的监理人员进行报批,完善监理人员变更程序,目前已完成审批工作。三是针对监理人员不足问题,已根据合同约定对监理单位进行了罚款,其中对布吉河监理单位罚款4万元,对大康河监理单位罚款1万元,对四方埔监理单位罚款2万元。
为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我区将采取以下措施做好此项工作:一是结合项目特点,会同审计、质量监督、街道等相关单位、部门加强现场检查、督查,强化质量管理。二是进一步规范参建单位管理工作,要求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参建单位严格按照各级政府项目管理要求及合同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同时加强单位间相互间配合,提高安全意识及质量管理意识,全面加强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三是对于未履行合同要求的单位,采取罚款、约谈、纳入不良行为记录等方式严厉惩处。
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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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