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街道送审审结项目中有两个项目涉及到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问题,一是龙园新公交场站工程、龙岗街道老街片区环境治安综合整治工程—绿化、亮化、休闲公园及治安监控系统工程。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我街道城建办立刻进行了自查剖析,分析街道在项目建设管理层面制度建设及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作了后续系列整改动作。
一、加强街道层面涉及招投标管理相关文件制定完善工作,从制度上规范街道相关部门工程招投标活动。
街道于2013年印发了《龙岗街道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办法》(龙街办〔2013〕64号),其中对街道小型建设工程招投及发包事项进行了明确约定。根据区住建系统相关要求,也制定下发了我街道的定标规则文件《龙岗街道建设工程一般项目施工类定标规则》(龙街办﹝2018﹞43号),对街道招标工作作出细则性指引。
二、及时传达学习区住建部门下发的最新招标工作文件,提升街道工程管理人员招标政策敏感度。
街道及时组织学习《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招标规模标准有关规定的通知》、《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招标规模标准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等文件。街道通过建设工程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分析及学习《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深龙审报〔2019〕3号),要求全街道工程相关部门重视项目审计工作,健全内控制度,规范项目管理。
三、组织城建业务部门人员进行专题通报会,传达该违规招标问题并作宣讲教育。
街道城建办专门召开今年审计发现典型问题情况通报会,在会上对两起违规招标问题进行了情况通报,并在会上警示大家,要求以后严格按照市区相关招投标文件履行工程管理事务。鉴于两个项目都为历史项目,一个为2009至2010年实施,一个为2011年实施,当时的项目主要负责人员均已去职(项目具体负责人早已离职,部门主要负责人已离世),部门不再对项目主办个人做处罚训诫,但城建办以部门名义作出书面检讨,并张贴于街道公示栏,以便街道各部门引以为戒。
特此报告。
龙岗街道办事处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