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杜委员:
您提出的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20220090号《关于集中建设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建议》提案已收悉,我局党委高度重视,要求危险化学品监管科研究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充分论证可行性。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7号),2017年我区全面启动实施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2017年,我区共有危化品生产、存储企业38家,经过搬迁或产业改造升级,我区现存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共9家,带有存储设施经营企业共17家,共26家,五年间全区危化企业数量减少了32%,呈明显缩减趋势。同时自2005年以来,我区未有新增危险化学品生产及存储企业,如新增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单位,与全区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的导向不相符。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安全〔2020〕83号)指出:“推进化工园区绿色安全发展......坚持危险化学品企业进园区的发展方向不动摇,推动化工园区的规范发展。”根据文件要求,如新增危险化学品仓储单位,必须进入化工园区。经综合各部门意见,我区暂无集中储存危险化学品园区相关产业规划布局。
三、新增危险化学品仓储场所,必须经过严密的安全论证和评价,并配齐相关安全风险防控硬件设施、监管力量,以及专业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目前我区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等环节安全风险防控力量及配套监管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危化品仓储、运输、应急救援全流程安全监管仍在逐步提升中。
综上所述,我区暂不满足集中建设危险化学品仓库条件。我区将进一步加强对工贸行业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通过定期开展专项指导,提高上门服务频率及水平,强化企业安全培训、搭建“全流程监管”数字化智慧平台等多措并举,有效防控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过程安全风险。同时,探索科学规划、持续论证危险化学品集中仓储、运输的安全性和可行性,将其纳入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
专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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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