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曹伟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开云手机web版登录入口围屋、炮楼保护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区文物保护事业的关注。现就提案相关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资金补助政策
我区十分重视文物保护相关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对龙岗区围屋、炮楼等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2023年12月区政府印发《龙岗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管理办法》(深龙府办规〔2023〕3号),一是建立龙岗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全面统筹全区文物保护和活化利用工作;二是对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实行分级保护、分类利用。活化利用项目涉及的活化利用主体确认、保护和利用方案、投资模式、补贴比例等重大事项,报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三是明确对社会力量参与成效显著、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文物活化利用项目,可通过投资补助、运营补贴、资本金注入等方式给予引导资金和项目支持及奖励。另外,省、市均设立了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印发了《广东省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文物保护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等补助政策,我局鼓励各相关单位、社会力量加强对文物的保护管理,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二、关于加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中对于实施主体文物保护的激励政策
为加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项目中对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深圳市于2020年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其中提到“实施主体在城市更新中承担文物、历史风貌区、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可以按规定给予容积率转移或者奖励”。我区在2019、2023年两次修订出台的《龙岗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管理办法》中明确“对于城市更新项目中保留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由实施主体对文物实施保护并将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产权无偿移交政府的,可按照城市更新相关规定给予容积转移,鼓励实施主体承担修缮、整治费用及责任。”目前,龙岗区已有18处不可移动文物通过此路径(城市更新项目中的保留与移交)落实保护,相关开发商获得了容积率转移或奖励。
三、关于加强宣传与活化利用
2024年,我局打造古韵寻踪,文博文物、文韵古镇旅游路线,发布至小程序、公众号等社交媒体上提供文物保护单位名称地点、参观指南与路线图等信息推广宣传;联合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提炼龙园客韵文化元素制造标识牌并在龙园公园、鹤湖新居等重要标志地树立。
全区文物保护活化取得一些成绩,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鹤湖新居(龙岗客家民俗博物馆),加挂区博物馆牌子,获得“国家三级馆”称号,并设立“岭南书院·鹤湖书院”,为深圳市唯一一家岭南书院;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茂盛世居打造百年茂盛IP围堡,被认定为龙岗区文化产业专类空间;大田匠作文化村(大田世居)通过创新“文物+”模式,将客家围屋与非遗、旅游、创意产业深度融合,获评2021年全国文化遗产旅游百强案例、广东省2021年度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旅游服务中心融合建设最佳实践案例、2022年广东省文物古迹活化利用典型案例,成为全省示范标杆项目。
四、关于开展学生参观教育
我区高度重视传统文化与研学实践教育融合,认真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突出研学实践的意义,教育局积极鼓励学校组织学生参观龙岗区围屋、炮楼,让学生了解当地的历史文化,培养他们对传统文化的热爱和尊重。
龙岗区各学校积极响应教育局号召,主动与文化部门与文物保护单位等建立合作关系,制定详细的研学活动计划,并主动将其融入“每周半天计划”试点工作中。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的特点和教学需求,联合开发具有特色的传统文化研学课程,并将传统文化课程与思政教育相融合,让学生在行走参观中学习,在实践中成长,不仅让学生们深刻感受到红色历史的厚重和传统文化传承的重要性,更激发了他们爱国爱党的热情,让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到丰富的历史文化知识。
2025年春季开学,部分学校在传统文化实践研学活动中形成了独特的经验和做法,成为典型示范。如深圳市平湖第二实验学校、南湾沙塘布学校,通过实地探访甘坑古镇,参观甘坑炮楼院旧址、甘坑展览馆和家风家训馆,深入了解古镇历史文化与革命先烈事迹,深刻感受革命精神与文化传承的厚重,有效激发爱国爱党热情。龙岗职业技术学校分批组织246名师生走进鹤湖新居,开展“传承家风家训,弘扬传统文化”德育主题活动,通过实地探访客家围屋建筑群、沉浸式体验客家民俗文化,在古今交融中感悟客家文化底蕴与中华传统文化魅力,既深化了对本土历史与民族文化的认知,更有效增强了社会责任感与爱国情怀,为培养具有文化自信与时代担当的新时代技能人才注入精神动力。
接下来,我区将借助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进一步加强围屋、炮楼等文物保护工作,深化部门协同机制,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与学校教育深度融合。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
此函。
开云手机web版登录入口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7月3日
(联系人:徐丽怡 联系电话:28923185)
答复结果:A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