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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守“城区安全”底线,从今年6月开始,龙岗区全面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截至笔者发稿,全区已排查隐患32311处,整改22162处,行政处罚144.46万元。其中,经过梳理,有65处重大隐患被安委办挂牌督办,督促整改。目前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已经进入深入整改阶段,全区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有效消除各类突出安全隐患。

  根据广东省及深圳市大检查工作要求,结合实际,龙岗区拓宽了整治范围,努力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把隐患排查整治范围扩大到工矿商贸、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文化旅游、危险化学品等八个重点行业领域。同时,针对龙岗区城中村较多、清理整治难度大的特点,以及近期电池生产企业火灾事故多发的现象,区安委办专门下发通知,要求把城中村和电池生产行业也作为检查重点。同时,龙岗区坚持上下联动、关口下移,实行网格分片包干,全方位、多角度开展隐患排查,并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三分四定”的原则进行强力整治(即“分类、分级、分步”处理,“定目标、定标准、定时限、定责任”)。对排查梳理的一般隐患,现场立即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难以立即整改的,要求采取停产停业手段,在规定期限内消除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梳理,实行挂牌督办,要求责任单位每月上报隐患整改情况,直至隐患彻底消除。

  为确保大检查行动落到实处,龙岗区制定了《龙岗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方案》,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4个督查组。督查组采取“飞行检查”和“倒查”模式,先直接到生产经营场所检查、再倒查街道和政府单位,并把督查情况作为今年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从督查的情况来看,全区各街道均制订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建立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和较为完善的安全监管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违法行为能及时查处。还加大了对大检查行动的宣传教育,把大检查工作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相结合,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广泛开展安全隐患有奖举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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