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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简化程序 个体户环保审批权下放街道

  记者从龙岗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为配合开展“服务年”活动,龙岗区将大幅缩短一般项目环评登记时间,并简化审批程序。对于个体工商户非限批区域项目,将下放审批权限,由街道环保所直接审批。
  记者从会上了解,2008年以来,龙岗区“三河”污染整治初见成效,龙岗河污染指数下降39.6%,坪山河污染指数下降9.5%,布吉河污染指数下降29.8%。
  今年龙岗区委将开展“服务年”活动,对于拉动内需的市政设施、治污保洁工程、民生工程参照市、区重大项目审批时限进行特快审批,对于一般项目,环评登记标的审批时限由原15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原3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期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对各类开发区、产业转移园区等,项目符合要求的,其环境影响评价由区环保局审批。对于个体工商户,经营面积在500平米以下的非限批区域的项目,环保审批权将下放街道环保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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