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日,区安委办接到市安委办转来群众举报,反映宝龙街道东社区深汕路326号“鹏飞建材”、鸿基路鸿景春天花园三栋四单元“楼梯间”,该单位室内停放电动车,存在安全隐患。
接到举报后,区安委办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宝龙街道办前往现场核查。经查,情况属实。经龙新社区工作人员核查,“鹏飞建材”、鸿基路鸿景春天花园三栋四单元“楼梯间”已现场搬离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