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接到“深圳市12350安全生产举报平台”微信小程序案件,反映你街道龙园路101-3号書香不锈钢装饰工程,该单位存在以下安全隐患:1.超量储存多瓶工业气瓶,之间的距离未超过5m,个别气瓶未做防倾倒固定措施和防震圈。2.气瓶分别靠近电焊机和机械,作业期间产生的火花(热源)容易引起爆炸。3.室内机械设备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机械尖锐部位无保护盖。4.作业人员在电焊和切割期间未佩戴防护用具,存在安全隐患。
请贵办迅速组织核查,尽快消除安全隐患。并将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于2020年10月29日(星期三)前函复我办。
回复内容:贵办转来《转办函》(深龙安办转[2020]810 号)收悉,关于龙园路 101-3 号書香不锈钢装饰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经我街道工作人员核查,已责令限期整改室内机械设备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机械尖锐部位无保护盖,未发现其他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