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明码标价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8月份以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对辖区内的停车场、各类商超、餐饮、住宿服务、美容、美发、洗浴及其他经营场所的明码标价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经营场所在开展经营服务的过程中是否明码标价,是否按照明码标示的价格进行收费,是否在收费过程中存在价格欺诈、低标高结等价格违法行为。检查行动以投诉举报工单和日常巡查监管任务作为检查线索,共出动执法人员760人次,检查经营场所共计523家次。发现未明码标价的经营场所2家次,已责令立即改正。
下一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将继续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加强法律法规宣贯,引导商家做好明码标价,积极营造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