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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2015年政府决算草案的报告

  ——在龙岗区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上

  龙岗区财政局局长  肖建军

  20161014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区五届人大八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龙岗区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目前,2015年龙岗区政府决算草案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以及市对我区2015年市区财政决算的批复情况,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龙岗区2015年决算情况,请予审查。

  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区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各项规定,着力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全面推进依法理财,为全区促改革、强创新、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提供坚实有力的财力保障,圆满完成了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全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2015年政府预算收支总体平衡情况

  (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总收入3,225,612万元,总支出3,038,807万元,收支相抵,全区当年结转结余186,80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实现全年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目标。

  (二)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5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总收入410,706万元,支出317,482万元,收支相抵,全区当年结转结余93,2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全年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目标。

  (三)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5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实现总收入1881万元,总支出920万元,收支相抵,全区当年结转结余96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全年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目标。

  二、2015年政府决算具体情况

  本次报告的2015年政府决算数与区五届人大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5年政府预算执行数对比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数有变动。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增加43,0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无变动,中央税收返还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调入资金根据市对区决算批复情况作相应调整,具体为:增值税和消费税返还收入增加46万元;市财政增加安排我区上级转移支付收入50,543万元(包括:原特区外环卫绿化管养水平补助资金27,530万元、民生微实事补助资金11,100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7457万元、粮食储备经费补贴3153万元、基本公共服务和基层医疗机构补助资金756万元、市容环境综合考核奖励经费455万元、2015年城市志愿服务U站考核经费47万元、2016年城市志愿服务U站考核经费45万元);市财政减少安排我区上级转移支付收入7644万元(包括:大企业跨区迁移结算补助资金5805万元、基层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819万元、基层经费补助资金20万元);增加调入资金73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增加12,7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45万元,上解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根据市对区决算批复情况作相应调整,具体为:市财政增加我区上解支出27,481万元(包括:路隧偿还及发展专项资金上解支出10,893万元、法检两院市级统管经费上解支出8417万元、公交改革经费上解支出4015万元、转贷一般债券利息及手续费扣还经费上解支出1905万元、对口支援新疆上解支出703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贴上解支出1391万元、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上解支出157万元)市财政减少安排我区大企业跨区迁移结算补助资金上解支出5906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少安排8894万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相应增加30,292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支数有变动。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增加73万元,为动用上年结余增加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增加73万元,为调出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增加73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无变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支无变动。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全区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43,25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1.03%,增长29.02%。主要收入项目情况如下:

  1.增值税收入287,73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9.50%,增长7.82%

  2.营业税收入446,62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23.72%,增长34.88%房地产市场活跃是推动营业税较快增长的主要原因,受益于一系列房地产行业利好政策刺激影响,全区房地产市场交投活跃。

  3.企业所得税收入203,60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5.69%,增长21.93%其中:国税部门企业所得税归口收入6.79亿元,同比下滑24.48%;地税部门上年汇算清缴收入8.32亿元,同比增长103.7%,当年预缴收入5.25亿元。

  4.个人所得税收入308,72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22.51%,增长33.65%主要是工薪及股息红利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比大幅增长,其中华为集团个税收入24.32亿元,占全区个人所得税分成收入的78.77%,收入增长贡献率73.62%,是我区个人所得税项收入的主要增收来源。

  5.其他税种收入(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建税、印花税和土地使用税)615,20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1.51%,增长22.50%主要是受益于2015年我区房地产市场交易量价齐升的整体形势,房地产增值额显著提升,同时税务部门加强了预征管理及欠税清缴力度,收入增长较快。

  6.非税收入181,36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1.87%,增长12.08%。主要是将2015年以前结存在财政专户且未纳入2015年预算安排支出的非税收入98,141万元全部上缴区财政国库。

  上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上中央税收返还收入63,60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30,471万元、动用上年结余1311万元、调入资金93,333万元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3,636万元,当年财政总收入3,225,61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42.4%,增长61.96%。其中:

  1.中央税收返还收入63,60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8.31%,减少2.62%,较结算增加46万元。主要是增值税和消费税返还收入增加46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830,47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05.97%,增加457.4%,较结算增加42,899万元。主要是市财政新增安排我区原特区外环节绿化管养水平补助资金27,530万元、民生微实事补助11,100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7457万元、粮食储备经费补贴3153万元,减少我区上解大企业跨区迁移结算补助5805万元、基层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819万元等。

  3.调入资金93,333万元,较结算增加73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93,03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00万元。

  2015年,全区完成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950,06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9.65%,比上年增长4.57%。主要支出项目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34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6.98%,下降0.78%。下降原因主要是2015年以来各部门继续加大压控一般性支出的力度,行政运行成本进一步降低。

  2.公共安全支出159,35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3.01%,增长6.15%。增长原因主要是公检法司系统绩效考核、检察院和法院职业化工资改革增支8000万元,公检法司系统住房改革补贴增支5500万元及社区“政企分开”改革追加社区治安经费1200万元等。

  3.教育支出330,28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4.13%,增长0.58%。主要是教育系统正编教师和学生人数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支。2015年教育系统正编教师全国调资和特区调资、临聘教师政策调资等增支34,864万元在第三次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中列支,不在此统计范围,若考虑此因素,教育支出增长11.19%

  4.科学技术支出104,70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8.23%,增长205.53%。主要是通过预算调整新增安排区城投公司注册资本金75,000万元用于龙岗智慧家园项目建设,新增安排区产服集团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用于大运软件小镇项目建设。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61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8.09%,减少12.73%。下降原因是2014年“三馆一城”建设项目及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经费调整至该科目形成一次性高基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79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3.88%,下降17%。下降原因是我市调整就业扶持政策,我区2015年就业补助经费减支3666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的社会保障及就业专项经费减少2007万元等。

  7.医疗卫生支出146,44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8.24%,减少8.46%。下降原因是计划生育事权下沉至各街道办,相关支出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调整至“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导致减支12,066万元等。

  8.节能环保支出7449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3.35%,减少0.61%

  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60,96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3.02%,增长35.21%。增长原因主要是街道民生微实事专项经费增支4000万元,社区民生“大盆菜”专项经费增支31,357万元,实施“政企分开”改革经费增支25,812万元,垃圾减量和分类试点创建工作经费等城市管理事务支出增支6547万元等。

  10.农林水事务支出30,41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48.79%,减少26.64%。下降原因主要是排水管网运行维护经费减支651万元,以及基建资金安排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支出减支较多。

  11.交通运输支出172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69.22%,下降95.39%。下降原因主要是2014年安排区城投公司现代有轨电车中心城环城一期项目资本金30,000万元的不可比因素。

  12.住房保障支出39,05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1.14%,减少59.92%。下降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减少14,164万元,同时基建资金安排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支出减支较多。

  13.金融支出150,000万元。为新增安排区金投公司注册资本金,2014年无此项支出。

  14.除上述支出外的其他支出391,92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3.94%。主要支出项目包括偿还政府性债务本息支出342,300万元,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出23,000万元等。

  上述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加上上解支出140,83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47,903万元,财政总支出3,038,80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34.05%,增长52.78%。其中:

  1.上解支出140,83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3.06%,增加13.34%,较结算增加21,575万元。主要项目是:上解中央的国税经费专项支出1712万元;上解省的原体制“基数加递增”支出15,453万元,新增定额支出33,492万元;上解市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清理无证无照工作经费基数支出1367万元。

  2.安排预算稳定调节金947,903万元,较结算减少8894万元。

  收支相抵,全区当年结余186,805万元,其中包括结转资金145,71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我区纳入政府预算的政府性基金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政府住房基金、新型墙体材料基金、散装水泥基金、彩票公益金等7项资金。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彩票公益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由市统一收缴,再按规定比例或以专项下达项目经费的形式转移支付下达我区;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政府住房基金、新型墙体材料基金、散装水泥基金由我区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征管系统上缴区财政国库。

  2015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入406,84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77.99%下降12.17%。加上动用上年结余38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总收入410,70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75.17%,减少11.33%。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

  1.国土基金收入381,059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79.87%减少0.83%

  2.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收入11,89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5.94%增长11.78%

  3.新型墙体材料基金收入37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264.29%增长81.37%主要原因是我区房地产业发展迅猛,向企业征收的此项收费增加。

  4.彩票公益金收入11,529万元,为年度预算的215.66%增长89%

  5.政府住房基金收入749万元。

  6.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217万元。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支出224,449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8.12%下降51.54%,主要支出项目是: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10,269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9.25%减少44.32%主要是偿还政府性债务本金100,000万元,偿还征地拆迁贷款本息21,807万元,偿还市财政布吉交通枢纽拆迁项目借款42,000万元,征地拆迁项目和基建项目等支出46,462万元。

  2.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893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79.63%,减少15.98%

  3.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5109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2.81%,减少16.04%。其中:福彩公益金安排的支出3924万元,减少6.39%;体彩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170万元,减少38.19%

  收支相抵,全区当年政府性基金结余186,257万元,其中包括结转93,224万元,调出93,033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全区累计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81万元,完成预算的192.73%,主要是国有企业经营效益提高和政府参股企业股利分红带动。主要收入项目是:

  1.区投控集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60万元。

  2.区产服集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4万元。

  3.区城投公司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15万元。

  4.体育公园公司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92万元。

  5.天威视讯公司股利分红收入320万元。

  2015年全区累计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支出项目是:

  1.中娱影院项目建设支出300万元。

  2.大运软件小镇升级改造项目支出60万元。

  3.光启松禾企业股权投资项目支出260万元。

  4.调出资金300万元。

  收支相抵,全区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961万元。

  (四)政府债务情况

  2015年我区地方政府债务年初余额为1,561,738万元,主要包括区建筑工务局基本建设项目债务余额527,965万元,区保障房公司保障房项目建设债务余额505,100万元,区投控集团建设项目及公司债券债务余额279,900万元,区住房建设局BT(回购)项目款债务余额91,200万元,市转贷我区地方政府债券余额50,000万元,龙岗中心医院、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坪地人民医院共计建设项目债务余额91,381万元,横岗、龙岗、平湖、坪地、龙城街道办债务未还工程款余额16,192万元。

  2015年我区新举借债务金额为0,累计偿还债务1,250101万元。截至2015年底,我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311,636万元,主要包括区投控集团公司债券余额200,000万元,市转贷我区地方政府债券余额50,000万元,区住房建设局BT(回购)项目款余额47,470万元,横岗、龙岗、平湖、坪地、龙城街道办债务未还工程款余额14,167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推动公务用车改革,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按照2015年决算数,全区各预算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合计97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288万元,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经费8919万元,公务接待经费546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2015年区财政对所有区直机关、事业单位项目支出100万元以上项目开展绩效预算管理,其中提交专家评审项目144个,涉及财政拨款193,9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95%

  三、其他情况说明

    2015年一般公共收支决算结转结余186,805万元,其中:已结转2016年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5,713万元,剩余41,092万元由于今年剩余时间较短,难以形成实际支出,暂作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净结余。2016年底,区财政部门拟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预〔2013372号)关于“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结余结转资金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不得超过9%”的规定并结合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结算情况,将一般公共预算净结余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结转2017年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附件:2015年决算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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