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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教育局关于《龙岗区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龙岗区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促进学前教育机构提高保教水平、依法依规高质量发展,根据《深圳市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深教规〔2022〕3号)要求,结合龙岗区实际,区教育局起草了《龙岗区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求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至12月25日。请将您的宝贵意见通过来电或电子邮箱反馈给我们,电话:0755-28283170,邮箱:lgjyjxqb@lg.gov.cn。

  特此公告。


  龙岗区教育局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1.龙岗区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龙岗区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相关附件:

  • 龙岗区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 《龙岗区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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