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服务 > 社保医保 > 通知公告

关于发布深圳市2014年度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2014年12月30日,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发布《关于做好全省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息记息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社保办[2014]693号),确定2014年度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综合利率为2.97%。我市2014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按照广东省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5年1月30日

×